上诉人(原审被告):信阳市**石油有限责任公司。。法定代表人:李*富,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。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:林某某,男,汉族,1968年6月18日出生,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。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(原审被告):信阳市**房地产开发公司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张**,信阳市浉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。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:陈**,男,住信阳市平桥区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章燕,河南竞远... 查看详情 >>
摘要:本案的争议焦点为,涉案保证书能否作为合伙结算的判决依据,上诉人是否应当承担以及如何承担责任。2017年11月1日,双方签订了两份内容基本一致的协议,对总投资、上诉人与被上诉人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(原审原告):王某某,女,汉族,1959年7月24日出生,住河南省潢川县。被上诉人(原审被告):董某某,男,汉族,1981年6月24日出生,住河南省潢川县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章... 查看详情 >>
摘要: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是否存在更换驾驶员的行为。本案事故发生后,固始县交警大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,根据该事故认定书记载内容,驾驶员为唐XX,且未显示有更换驾驶员、酒后驾驶等行... 查看详情 >>